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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典专题教育培训

今天给大家分享民法典专题教育培训,其中也会对民法典专题培训会的内容是什么进行解释。

简述信息一览:

民法典进校园内容

1、随后,民一庭法官助理以线上线下同步直播的方式为在校师生开展了“护航青春 伴法成长”专题讲座,讲座内容根据青少年年龄和心理特征,带领大家从认识法庭开始,围绕模拟法庭、校园安全、校园欺凌三个主题进行讲解。
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四十一条,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,用益物权人、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,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。

民法典专题教育培训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3、因为民法典里面的知识很丰富,在学校里面学的政治课也包含了民法典知识。民法典进入学校,也是遵循全民学法守法的宗旨,从小抓起,从学生时代开始,教育我国青年一代,让他们德智体美劳的德这方面得到更好认知,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,更好的让他们健康成长。

法考民法哪个老师讲的好一些呢?

韩心怡老师也特别好!2020年法考民诉的难度比较大,考查特别灵活,相比于戴鹏老师的浅尝辄止,韩心怡老师的授课更多更深一点。我觉得如果你是对自己要求较高可以选择韩心怡老师,或者戴鹏老师入门+韩心怡老师拔高。

在民法领域,推荐孟献贵和钟秀勇两位老师。孟献贵年轻,口语表达更符合年轻人的口味,民法讲解通俗易懂;而钟秀勇年长,语速较慢,讲解细致入微,适合民法基础较好的学员深入学习。选择哪位教师取决于您的民法基础。对于刑法,徐光华和柏浪涛两位教师表现出色。

民法典专题教育培训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张翔 张翔老师是博导级别的老师,理论应该是很深的,但张老师写的书和课反而很清晰简洁,例子化,没有过多理论的深入和扩展,都是把核心考点和原理讲完,分析完就好。

海兴集团:“三进”活动助宣民法典

1、在民法典颁布三周年之际,江苏省盐城市海兴集团开展以民法典进工地、进社区、进养殖区等“三进”为重点的普法宣传活动,通过多元化、多形式的法治活动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热潮。

民法典与幼儿园教育的关系

民法典与幼儿园教育的关系:民法典可以增强幼儿的法制观念,进一步巩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。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学习宣传《民法典》工作部署要求,增强全体教职工的法治观念,更好地树立“知法、懂法、守法”的意识,掌握必备的法律相关知识,在全园上下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。

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,国家、社会、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。未成年人不分性别、民族、种族、家庭财产状况、宗教信仰等,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、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,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。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199-1201条,幼儿园作为教育机构,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幼儿(8周岁以下)负有教育、管理职责,需证明已尽到责任,否则需承担侵权责任。

幼儿园民法典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:教师专业素养、幼儿生活管理以及安全防范。

2020民法典校园欺凌法律条例

学校必须执行《2020年民法典》中有关预防校园欺凌的规定,建立并落实学生欺凌预防和防控制度,以及预防性侵害、***等专项制度。 学校需成立一个综合性的学生欺凌治理组织,该组织应由校内相关人员、法治副校长、法律顾问、专家、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等组成。

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《刑法》第17条,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,犯故意***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***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
《民法典》关于校园欺凌的法律法规主要体现在人格权和民事责任承担上面。校园欺凌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人格权,要做出一定的赔偿,如经济赔偿以及赔礼道歉等。如果未成年人没有能力承担民事责任的,由其父母承担。

总的来说,校园欺凌事件属于侵权行为,必然受到民法调整,受欺凌的同学会得到相应的赔偿。【法律依据】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

关于民法典专题教育培训,以及民法典专题培训会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,感谢你的耐心阅读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。